我曾致電機電處職員,他話"從供電則例"他有份寫的...
我問他關於"等電位保護導線"的問題.
例如:樓梯扶手及窗的水線問題...我問:燈這麼高'又要用工具才能維修會更換光管.即除技工外其他人不能做的......雖然不過2米,但正常情況下是不能同時觸摸得到的.可否不做"等電位保護".
因為對正常行人來說'做了會帶來的危險機會會大了的!!!
他給我的指引是...則例是供技術員去保障一般人的安全..........
咁大家話做唔做呢??請不要從搵錢的角度來想...
等電位拉駁是困擾電業人員的一個老問題,普遍的認知是 ” 做多些無錯,做少咗就會俾人charge,犯例和扣分,工程量減少,老闆賺少咗 ”
很多時候遇到一些情況,從例書上找不到明確答案,不知道應該不該做等電位接駁或輔助等電位接駁。電業人員除咗要按例執行,也要考慮現實 ” 環境 ” 有沒有容易接近的外露帶電部份,或出現電力故障時,有可能從原來不帶電變成帶電的金屬物質。
例子有:樓梯扶手,樓梯間光管,光窗等等;
握手部份裸露的金屬扶梯,祗要附近有照明燈,不管是光管或燈頭都要做輔助等電位接駁。如果握手部份有套膠,可以不做輔助等電位接駁,老板肯俾錢另當別論。樓梯窗不管是能打開或梗窗,祗要與最近的電器裝置的距離在2米 ” 跨步距離 ”之內必須接駁。很多行家都採用目視測距的辦法,祗要覺得有可能被質疑都會接駁避免麻煩。
換光管并不需要電業人員進行,這個問題曾經在電力條例生效時困擾過很多屋苑管理公司和管理員,最終的說法是:換光管或換燈泡並不需要拆開光管或燈具的絶緣外殼,除非用工具刺入,工人是不會接觸到帶電部份,如果要硬性規定執行,每個家庭換光管換燈泡都要請樓下電燈佬去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