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主題: 老問題  (閱讀 4299 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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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線 vampire

  • 初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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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問題
« 於: 六月 25, 2008, 08:22:10 am »
我曾致電機電處職員,他話"從供電則例"他有份寫的...
我問他關於"等電位保護導線"的問題.
例如:樓梯扶手及窗的水線問題...我問:燈這麼高'又要用工具才能維修會更換光管.即除技工外其他人不能做的......雖然不過2米,但正常情況下是不能同時觸摸得到的.可否不做"等電位保護".
因為對正常行人來說'做了會帶來的危險機會會大了的!!!
他給我的指引是...則例是供技術員去保障一般人的安全..........
咁大家話做唔做呢??請不要從搵錢的角度來想...



離線 johnsonleung

  • 初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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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老問題
« 回覆 #1 於: 六月 25, 2008, 09:51:13 am »
我曾致電機電處職員,他話"從供電則例"他有份寫的...
我問他關於"等電位保護導線"的問題.
例如:樓梯扶手及窗的水線問題...我問:燈這麼高'又要用工具才能維修會更換光管.即除技工外其他人不能做的......雖然不過2米,但正常情況下是不能同時觸摸得到的.可否不做"等電位保護".
因為對正常行人來說'做了會帶來的危險機會會大了的!!!
他給我的指引是...則例是供技術員去保障一般人的安全..........
咁大家話做唔做呢??請不要從搵錢的角度來想...

等電位拉駁是困擾電業人員的一個老問題,普遍的認知是 ” 做多些無錯,做少咗就會俾人charge,犯例和扣分,工程量減少,老闆賺少咗 ”
很多時候遇到一些情況,從例書上找不到明確答案,不知道應該不該做等電位接駁或輔助等電位接駁。電業人員除咗要按例執行,也要考慮現實 ” 環境 ” 有沒有容易接近的外露帶電部份,或出現電力故障時,有可能從原來不帶電變成帶電的金屬物質。
例子有:樓梯扶手,樓梯間光管,光窗等等;
握手部份裸露的金屬扶梯,祗要附近有照明燈,不管是光管或燈頭都要做輔助等電位接駁。如果握手部份有套膠,可以不做輔助等電位接駁,老板肯俾錢另當別論。樓梯窗不管是能打開或梗窗,祗要與最近的電器裝置的距離在2米 ” 跨步距離 ”之內必須接駁。很多行家都採用目視測距的辦法,祗要覺得有可能被質疑都會接駁避免麻煩。
換光管并不需要電業人員進行,這個問題曾經在電力條例生效時困擾過很多屋苑管理公司和管理員,最終的說法是:換光管或換燈泡並不需要拆開光管或燈具的絶緣外殼,除非用工具刺入,工人是不會接觸到帶電部份,如果要硬性規定執行,每個家庭換光管換燈泡都要請樓下電燈佬去換。

離線 Eric W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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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老問題
« 回覆 #2 於: 六月 25, 2008, 11:24:17 am »
我曾致電機電處職員,他話"從供電則例"他有份寫的...
我問他關於"等電位保護導線"的問題.
例如:樓梯扶手及窗的水線問題...我問:燈這麼高'又要用工具才能維修會更換光管.即除技工外其他人不能做的......雖然不過2米,但正常情況下是不能同時觸摸得到的.可否不做"等電位保護".
因為對正常行人來說'做了會帶來的危險機會會大了的!!!
他給我的指引是...則例是供技術員去保障一般人的安全..........
咁大家話做唔做呢??請不要從搵錢的角度來想...

在電源旁的就算包了膠的鐵扶手,只要有外露金屬,亦要接。

這是一個沒完沒了的討論題目。

我認為所有工程人員應用安全角度考慮,不要只看條例

例子一:有一老人院,走廊旁加安了一段段的鐵扶手,照例是要接等電位水線,但如果接上水線,接口會很容易割傷老人,而且全扶手有油漆,所以我認為不應接。

例子二:一個悲劇,有人因為抺窗而電死。事件是因為鋁窗接上由天花燈作源頭之水線,但天花燈可能更換了,電源側水線分離,金屬殼又有漏電,最後抺窗的人因腳踏廚房星盆,手抺有電之窗而死。這個例子曾經在機電署研討會的演講者提出討論。



等電位導體是有存在必要,但每個環境都不能一概而論,我認為每位負責任的電工,都可以按實際情況向條例說不。
萬般得失,俯仰無愧,才知淡然一笑之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