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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Wan 寫道:無論是沙田、大圍定文禮閣(沙田興大圍之間的屋苑),如果用來標籤只是一種歧視。
小師弟 寫道:1. 沙田式的接地安排在一些政府物業樓宇和大型屋苑裹比較最常見。2. 大圍式的接地安排在一些樓齡比較長和私人的樓宇內比較最常見。3. 混合式的接地安排通常經wr2再作出改善之後比較最常見。
EricWan 寫道: [color=990000]在這,我再次總結我的觀點,-------我認為接駁入水喉等【總等電位】接駁導線應直接接回【總接地匯流排】。[/color]
vampire 寫道:我都想插下咀添......我想..............好似例書冇講過"總接到匯流排"的要求是嗎???都冇講過它的指定位置...咁即是如果銅帶可以用作"總接到匯流排"的話,我將它無限申展到每一位置,怎至開T...咁係咪都可以叫這所有的都叫"總接到匯流排"呢??如果係的話...開T咪係冇問題law...是不是呀??
EricWan 寫道: 我們又走回舊路,淪為口舌之爭。 [color=990000]在這,我再次總結我的觀點,-------我認為接駁入水喉等【總等電位】接駁導線應直接接回【總接地匯流排】。[/color]
EricWan 寫道:TANDY閣下言下之意是 150mm sq之銅巴並非【總等電位】接駁之起點?[/color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