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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Wan 寫道:W.H.Cheung兄:唔係包拗頸,電燈公司的碓會要求區分,要求用戶不影響供電則。不過我亦經這次計算才知相差四倍的 E/F 都不符合區分。
W.H.Cheung 寫道:根本就”吳關李氏”,有關要求實在過分!難道要一直計上去,計到11KV?(註:雖然DY11之高壓側根本就無earth fault之情況)。 :-D :-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