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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工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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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最低工資不是令僱主不能承受,而是令一些工作能力不足的人失去工作機會,例如被公開
責駡時薪不足20元的某餐廳,我所看到該餐廳低時薪員工主要是一些無工作經驗學生,那些無
工作經驗的學生並不是家庭經濟支柱,相反是家庭的最大負擔,往工作不是為口奔馳,應是初
步踏入工作一嘗工作滋味,賺到薪金可以購買心頭所好,不用向父母兄姊攤大手板多索零用錢,
當知道工作艱辛會刺激發奮圖強向前途看。如果設立最低時薪30元,資方是會否會聘請毫無工
作經驗的學生?工運人士有沒有睜大眼想想這個問題?
 
另一個被公開責駡是清潔行業,以公屋為例,倒垃圾稱為倒樓,倒一座樓行情約是900元,通常
不超過 2小時完工,慢工出細貨的手慢腳慢工人都可以工作,沒有超時補水。
最低時薪30元等於倒一座樓要1800元,雙倍工錢從何而來?僱主只聘請快手快腳能1小時倒一座
樓的工人,手慢腳慢工人有誰肯聘請,唯一生存之道是領公援,我們又有沒有想想這個問題?
 

lawkmlaw:
 awesome!

king:


法定最低工資

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。由2017年5月1日起,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每小時32.5元調升至每小時34.5元。就僱主備存僱員的總工作時數紀錄的金額上限,亦同時由每月13,300元修訂為每月14,100元。


對比我們10多年來的討諭,還是很有意思的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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